古代,鲁甸境内有朱提山,因产银出名,称朱提银:汉武帝建元六年(公元前135年)置朱提县,属健为郡,建安二十年(215年)蜀设朱提郡,均以朱提山命名。西汉至隋代 属健为郡朱提县、朱提郡朱提县地。唐南诏、宋大理时为乌蒙部地。元属乌撒乌蒙宣慰司乌蒙路地:明属四川乌蒙军民府;其间鲁甸均称小乌蒙。清雍正五年(1727年)改土归流,置古寨巡检 司,改隶云南;雍正九年(1731年)修筑鲁甸城,设鲁甸厅,属昭通府。民国2年(1913年)改厅为鲁甸县,属滇中道,裁道后,直隶云南省府;后属昭通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解放后,属昭通专员公署至今(2001年改称昭通市政府)。1958年11月并入昭通县,1962年10月恢复鲁甸县。2001年昭通撤地设市,属昭通市。
|